一、采购人名称:枣庄市市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0632-3282805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市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设施配套维保服务项目
四、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采购供应商名称:
拟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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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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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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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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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设施配套维保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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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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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沃嘉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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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文体中心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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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枣庄市市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设施配套维保服务,正在使用的环卫设备设施,质保期已经超期,现需要维修保养。由于垃圾压缩设备专业性强为保证维保服务质量,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原设备公司山东海沃嘉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一直对现有设备正常维修服务,该公司能保证现有设备设施的及时维修保养;维修配件品质能够保证,能保证原厂配件的及时供应,能保证设备维护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延续性,便于日后工作正常运转;提高环卫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特申请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论证专家意见及成员:
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15时00分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评标室组织了相关专家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了论证。
经过论证,由于垃圾压缩设备专业性强为保证维保服务质量,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原设备公司山东海沃嘉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一直对现有设备正常维修服务以及该公司在市中区的售后服务体系可保证及时维修保养,保证配件品质,原厂配件及时供应,可保证设备维护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延续性,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理由充分可行,通过论证。
论证专家成员:王旭东、胡乐超、王新超。
八、公示期: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1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项目的声明或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的意见)反馈至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九、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洪冉 联系电话: 0632-3282366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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